美国医疗保障模式以私人医疗保险体制为主,除了两个1965年开始实施的公共福利计划,负担穷人(医疗补助计划)和老人(老人医疗照顾方案)的住院和互利费用外,大约五分之三的非老年美国公民(1.6亿人口)根据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协议参加私人医疗保险。
一般雇主都为其职工直接同一家医疗保险公司(私营)或通过卫生维护组织(HMO)签订一份集体保险合同。雇主资助医疗保险的保费一般全部由雇主缴纳,而且雇主还大都负责与私人保险公司签订合同。这导致了一些问题:往往只有大企业有能力为其职工支付全部医疗费用;大都只有全日制工作的职工被保险,非全日制工作的职工则不签订或只签订有限的医疗保险;
由于医疗保险受一个固定雇主的约束,在更换雇主或失业是大都失去了保险的保护。
Knowledge Source出版的《雇主资助医疗保险市场研究报告》对美国这一医疗保险模式进行了详细的分析,并对市场现状和发展趋势进行了预测。同时提供了20多家医疗保险机构和参与雇主资助医疗保险管理的企业的详细介绍。